免费客服电话:
18976753791
专家一对一在线咨询
【代理记账】电子专票收到后如何入账?快来学习一下
来源:http://www.zhiduojincs.com/ 时间:2021-04-29 00:00:00浏览次数:1119次
根据《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等要求。
采用电子专票进行报销、入账且本单位财务信息系统能导出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规定的电子归档格式的,应当将电子专票与其他电子会计记账凭证等一起归档保存,电子专票不再需要打印和保存纸质件;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采用电子专票纸质打印件进行报销、入账的,电子专票应当与其纸质打印件一并交由会计档案人员保存。
想要了解更多代理记账的信息,欢迎咨询海南智多金财税顾问有限公司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智多金财税”,也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热线或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哟!
主营业务: 注册公司、记账报税、变更公司、商标注册、注销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加盟代理、创业投资、青年创业公司等。
免费热线:18976753791(微信同步)
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网站客服”里面询问您的问题。会有专业的资深顾问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