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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利用增值税安全避税
来源:http://www.zhiduojincs.com/ 时间:2021-03-25 00:00:00浏览次数:916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能够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问: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答:是的。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变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则,现在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问:缴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事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送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变革有关方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则,增值税一般缴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送服务,其进项税额答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儿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送费用答应抵扣其进项税额。缴税人假如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送费用,不能归入抵扣规划。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答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归于集体福利或许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甲公司准备购买20张机票用于奖励公司优秀职工团队,请问购票开销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则,缴税人购买货品、加工修补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或许个人消费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甲公司用于奖励职工的20张机票,归于集体福利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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