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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有关增值税的相关问题

来源:http://www.zhiduojincs.com/ 时间:2021-03-24 00:00:00浏览次数:802次

问:企业收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在存储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纳税人以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仅使用电子专票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第二,电子专票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通知》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电子专票,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第三,纳税人如果需要以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专票。


问: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取得股权,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条的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第十一条规定,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因此,企业将不动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被投资方股权的行为,属于有偿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问:纳税人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是否可以放弃零税率?

答: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五、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5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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